今天跟林佳勳還有張宇丞去羅斯福路派出所報案,感謝兩人的陪伴

不說這是個奇特的建築(與民族國中融合在一起)

一進去警察就問我們的來意

本來我以為他們會不想受理這種沒希望的案子

因此支支吾吾的想要說明我非報案不可的理由

林佳勳就說:「啊你就直接說你要報案啊」

警察一聽,就說:「你很瞎欸~」,好好,我知道我很瞎,不過我笑了,也許是出於羞愧吧

沒想到他們完全沒推託,馬上打給正在出勤的負責侵占遺失物案件的員警

這時就先跟值班的警察聊了起來

他提到台大學生常常被詐騙,又提到台大是開放空間,小偷橫行,很難管

最後提到大約有五成的台大竊盜案或侵占遺失物案的作案人是台大學生

說真的,我沒有太意外,不過聽到這個比例心裡還是毛毛的

之後承辦的警察回來了,開始製作筆錄

這位警察哥哥是好人(那個派出所的員警都滿年輕的),他跟我要了一些資料後開始做筆錄

態度很好,沒有任何推托或不耐煩

筆錄是用某位筆電也遭竊的前輩的當作範本改編而成(這位仁兄很悽慘,開會開到一半去上廁所,回來時就沒了)

這位警察哥哥開始製作筆錄,不過速度很慢,因為他打字速度大概是三到五秒一個字,還要常常提醒他ㄍ跟ㄎ,以及ㄣ跟ㄥ的差別

筆錄做著做著,最後製作三聯單時填到了發生地點的部份,打開選單,

拉拉雜雜一片奇怪場所,台灣真是超豐富的,光是"?TV"系列就有六七個,我只聽過KTV,要找個正常地點都有些困難

作案工具也是五花八門,不過竟然找不到"徒手",只好寫"其他"

做完冗長的筆錄,畫押簽章,感謝後離開,不知不覺天也黑了

嗯,感謝警察哥哥,感謝陪我去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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